赞!贵州2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
日前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,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,充分激发和调动各地担当作为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1〕49号),结合国务院大督查、专项督查、“互联网+督查”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,经国务院同意,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、推动创新驱动发展、扩大内需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,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。
通知中,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,云南省昭通市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,2022年予以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政策支持力度,在安排以工代赈资金时予以倾斜支持。
对贵州省福泉市,云南省蒙自市等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,在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、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。2022年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“免督查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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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健全正向激励机制的工作要求,国务院办公厅自2016年起探索组织开展督查激励工作,持续对真抓实干、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表扬激励,充分调动和激发了各地大胆探索、改革创新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有力推动了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。为适应“十四五”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,以更大力度激励地方立足新发展阶段、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构建新发展格局、推动高质量发展,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调整完善督查激励措施,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、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加强激励支持。此次199个受激励地方典型性、示范性较强,其中,东部地区82个,中部地区59个,西部地区58个,兼顾了东中西部地区平衡;市级89个,县级92个,市县占比91%,体现了向基层倾斜的原则。
目前,各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兑现各项激励措施,指导地方用足用好激励政策,确保落实落细落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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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中国政府网编辑:徐晨晰责编:杨霄编审:铁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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